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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总厂(数字化技术服务处)2024年已报废设备处置

  • 区域:陕西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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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4-03-22 14:25
  • 到期:长期有效
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

机械制造总厂(数字化技术服务处)2024年已报废设备处置项目(一标段)

项目概括:

按照油田公司财务资产部《关于对机械制造总厂处置已报废固定资产的批复意见》,现对批复中已报废的202台设备及2台运输车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最终处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对批复中已报废的202台设备及2台车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标段划分:根据处置设备的类别,本次商谈分为3 个标段。 一标段(58.6606万元):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机械制造总厂企业信息(未上市)178台机电设备,服务商需求1名;设备存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泾河工业园(标段编号:2024-JXC-F019-1)。 二标段(0.8057万元):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机械制造总厂企业信息(未上市)2台运输车辆,服务商需求1名;车辆存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泾河工业园(标段编号:2024-JXC-F019-2)。 三标段(13.2922万元):长庆油田分公司数字化技术服务处(上市)24台机电设备,服务商需求

项目单位:

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机械制造总厂企业信息

项目类别: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谈判。 2.2企业资质: 一标段:服务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服务商具备合法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营业执照(或同时具备营业执照和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或废旧物品回收备案,备案内容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如所在地区取消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提供国家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 二标段:服务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复印件); 服务商承诺中标后能出具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承诺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标段:服务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服务商具备合法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营业执照(或同时具备营业执照和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或废旧物品回收备案,备案内容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如所在地区取消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提供国家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 2.3信用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约违规诉讼情况: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2.4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22年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5失信条款: 响应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响应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失信行为扣分项 失信扣分,是采用最低价格法时,将失信分折算为失信加价,对响应人报价进行加价,计入谈判报价。计算公式如下: 失信加价=谈判报价×失信分÷100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 2.6其他要求: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采购文件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4年3月22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线上发售。谈判响应人登录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qytzbzx.com:880/purchase)自行交费、下载谈判文件及发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3因谈判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购买谈判文件过程中出现任何错误,标书费将不予退还。 3.4本项目公告、公示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长庆油田响应人自主管理平台(http://113.200.64.101:8083/)发布,成交通知书在长庆油田响应人自主管理平台发布。请各潜在响应人及时在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长庆油田响应人自主管理平台平台注册,以免错过相关信息。 3.5如本项目需要重新组织谈判,在代理机构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后所有潜在响应人应重新履行报名、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文件递交等谈判的全部流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为“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qytzbzx.com:880/purchase)、长庆油田响应人自主管理平台(http://113.200.64.101:8083/)”,重新组织谈判的项目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的项目名称后面会带“(二次)”、“(三次)”等后缀。 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平台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29-68320561。 购买文件咨询电话:029-68320561,领取发票、通知书咨询电话:029-68320563。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蓝海风中心22楼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开标大厅;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谈判响应服务商代表须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5.谈判 谈判时间:2024年3月28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蓝海风中心22楼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谈判室。

项目联系人:

李慧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029-8602206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俊才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68320522

公告附件:

公告附件_171101352697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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