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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电梯处置

  • 区域:广东深圳市南山区
  • 留言暂无
  • 浏览31
  • 更新:2024-01-30 11:14
  • 到期:长期有效
详细说明

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及相关规定,受深圳市南山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公开披露以下资产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司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公告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交易底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公开竞争(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一、项目编号:NSJY20240001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电梯转让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

深圳市南山区老干部活动中心拟处置所有的奥的斯电梯1台,载重800kg,速度1.6m/s,层数为7层,门数为7,启用年份2019年10月22日。资产明细详见《深圳市南山区老干部活动中心拟资产处置涉及深圳市南山区老干部活动中心所有的奥的斯电梯(产品编号 D6B0A161)残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启恒资字(2023)第 ZD12107 号)。

四、标的所属单位:深圳市南山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五、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广东启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人民币14,300元

其他:资产清拆费用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待受让方清除资产并运离安置点后,由转让方支付。

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信誉良好,不存在信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深圳市南山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奥的斯电梯(产品编号D6B0A161)

交易底价:人民币14,300元,大写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叁佰元整。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结果确定之日起,或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交易价款至转让方账户。

八、交易保证金:

1、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8:00前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标的资产清运完毕,经出让方验收合格,且受让方不存在违约情形,履约保证金将由交易平台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 保证金账户:

户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账号:633286278

备注:NSJY202400001项目保证金

九、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 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自行拆除资产,并运离安置点。转让方将按照转让方案约定支付拆除费用。

2、 标的资产按现状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可现场确认标的状况,标的资产状况以实物为准)。资产的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评估报告中内容、参数、清单等均仅作为交易的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

3、 实际标的资产按现状数量进行转让,转让方对标的资产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评估报告中的清单仅供参考,出货不再清点数量,受让方不得以数量、重量、质量等差异为由追究相关单位及转让方的责任,其最终结果不影响成交价。

4、 其他详见《深圳市南山区老干部活动中心拟资产处置涉及深圳市南山区老干部活动中心所有的奥的斯电梯(产品编号 D6B0A161)残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启恒资字(2023)第 ZD12107 号)。

5、 转让方及相关中介机构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的描述,仅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已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6、 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税费按照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 受让方须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规范处置标的资产。如违规处置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8、 受让方拆卸机器设备前,双方应办理机器设备移交拆卸手续,办理完移交拆卸手续后,移交拆卸的设备的保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由于在拆卸过程中造成被拆卸设备损坏和设备材料丢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损失。如标的资产无需拆卸,则自受让方开始运输时,移交的资产的保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9、 受让方拆卸机器设备时应制定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避免因麻痹大意给转让方或其他方造成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于受让方的责任给转让方或其他方造成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 受让方须在确认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11、 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的;

(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交易公告中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联系人:胡工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27楼

电 话:0755-26662655;13027959310

一、附件:

(1) 报名材料.doc

(2) 资产交易合同(修订版).docx

(3) 资产评估报告.zip

二、公告期:

本项目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10个自然日

公告起止日期: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8日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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