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南宁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法可依,近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围绕生活垃圾怎么分类市民更易懂、怎么让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等,以及有关法律责任合理性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其中《条例草案》对个人不按规定投放垃圾最高处罚200元,与会专家中有人认为,这个处罚力度较轻,但也有人认为市民对垃圾分类投放需要一个认识过程,可以增加多样性的处罚方法。
当前,包括南宁,各地纷纷部署或是立法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效果值得期待。但依然要认识到,实现垃圾分类目标不仅依靠制度约束,更需要提升公众素养,这期间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一方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稳步推进垃圾精细化分类,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个环节的配套衔接,特别是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可回收物、可降解有机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利用处置,有害垃圾由有害垃圾处置单位进行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其他垃圾应当分拣、拆卸并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进行卫生填埋或者焚烧,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另一方面,要统筹构建高效、先进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明确分类标准、处理方式和最终去向,让基层执行有标准,垃圾处理有工艺,回收利用有制度。特别是要按照产业化、市场化要求,完善资金、税收、市场和技术服务等优惠政策,重点扶持建设一批垃圾综合利用的企业,努力让垃圾分类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环保价值共同发展、充分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