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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交警仅30分钟两辆报废车落网!

   日期:2018-05-17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浏览:736    评论:0    
核心提示:2018年5月10日,沧县交警大队旧州中队在执行“涉牌涉证”统一整治任务时,仅用30分钟便查扣两辆报废车辆,两名驾驶员霍某、孟某
2018年5月10日,沧县交警大队旧州中队在执行“涉牌涉证”统一整治任务时,仅用30分钟便查扣两辆报废车辆,两名驾驶员霍某、孟某得到应有的处罚。

当天下午14时左右,沧县交警大队旧州中队民警在李寨路执行涉牌涉证统一整治任务时,一辆由南向北缓缓驶来的破旧的大型罐车因为没有悬挂号牌,被执勤交警拦截下来,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但驾驶员稳坐在驾驶室内,拒绝下车,声称自己没有携带任何证件,因没有号牌,民警便责令驾驶员将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欲对车辆作进一步的检查。就在这时,一辆由东而来的白色金杯面包车又被执勤民警的拦截下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时,驾驶人躲躲藏藏,一直抱着手机在拨打电话,不配合交警的询问,同时也声称自己没有携带相关证件。按照其悬挂的号牌,经民警上网核查,民警发现该面包车悬挂的号牌应为一辆五菱面包车,应该是套用他人号牌上路行驶。而民警再次检查该车时发现年检标书写的号牌为北京牌照,随后民警上网核实该车号牌已不存在,显然为报废车辆。考虑二人不出示证件的目的,执勤民警一边将两辆车开到中队,一边将两位驾驶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实。

通过两位驾驶人提供的信息,民警经核实,罐车驾驶人霍某,沧县汪家铺乡人,驾驶车辆为报废车。面包车驾驶人孟某,沧县仵龙堂乡人,驾驶车辆为报废车,且非法使用他人号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霍某处以罚款1500元,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对驾驶人孟某处以罚款3000元,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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